在澳門的專利

 

申請

  • 申請人的姓名、國籍和住所。
  • 發明人的姓名和居住地址。
  • 發明對象的說明書。
  • 被認為是新型的權利要求書及該發明對象的標題或描述。
  • 必要的附圖,以便全面了解書面說明。
  • 該發明的摘要(建議不超過150個詞或400個字)。
  • 優先權(如要求)每項申請的先前申請之國家、日期和編號(應在申請日後三個月內提交優先權文件的原件或認證繕本)。
  • 經公證的代理人授權書/委託書。

 

程序

  • 必須以中文作成之專利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標題、附圖書面描述和摘要,並且必須選擇一個圖形用以在澳門政府公報上公佈。
  • 自提出專利申請日起18個月後,或在主張優先權之情況下自主張日起計18個月後,澳門知識產權廳會在澳門政府公報上公佈該專利申請。
  • 自公佈日起至授予專利之日為止,任何具利害關係的第三人可就該專利申請提出異議。
  • 申請人將就有關異議獲通知,並得自知識產權廳通知信函日起計四個月內提交答覆。

 

審查報告書

  • 要求專利申請的審查報告書之申請必須在申請日後7年內提交。

 

藥品及藥劑產品之保護補充證明書

  • 申請人的姓名、國籍和住所。
  • 專利編號及發明之名稱。
  • 將產品投放澳門市場的首個許可之編號和日期。 補充證明書之存續期不得超過作為發出依據之專利的存續期屆滿後之7年。
  • 經公證代理人授權書/委託書。

 

轉讓、許可、留置權、合併和身份或地址變更

  • 有關轉讓、許可和留置權的備案,需提供有關文件的原件或認證繕本(當事人的簽名須經公證認定)。
  • 合併或變更名稱的備案,需提供公司登記機關發出的文件之原件或認證繕本。
  • 除上述有關轉讓、合併和名稱變更外,還需提供由當前所有人簽署的公證委託書。
  • 有關更改地址,需提供能顯示有效地址的公證授權書。

 

年費和復效

  • 可以在不提交任何文件的情況下付款。
  • 第一,第二和第三年的年費已包括在申請費用中。
  • 年費必須在各在到期前的六個月內繳納,無論該專利是否獲允許註冊。
  • 在寬限期內(年費繳納日後的六個月期間內)仍然可以繳納年費,但需支付額外政府費用。
  • 在六個月的額外寬限期內,專利可能會恢復但僅澳門知識產權廳在不侵犯第三方權利時核准。

 

有效性

  • 專利自申請日起有效期為20年。
  • 專利賦予所有者享有發明的專屬權。 獲允許的專利之權利範圍不得超過所要求的範圍,且允許專利時不保證說明的準確性,亦不因相關證明書之發出而推定其有效性。

過渡條款

  • 《澳門工業產權法律制度》(自2000年6月7日起生效)。
    • 專利自申請之日起有效期為20年。
  • 《葡萄牙工業產權法》(至2000年6月6日)。
    • 專利自申請日起有效期為20年;但如申請於1995年6月1日前提交,專利的有效期為自申請之日起20年或自獲批准之日起15年。
  • 2000年7月7日前從葡萄牙延伸到澳門的專利保護,期限與葡萄牙專利的有效期限相同,但必須在與葡萄牙付款的同一日期於澳門亦進行支付,以確保其在澳門的有效期。

更多資訊

  • 任何有關產品或取得產品、物質或組合物過程的技術之發明均可申請專利,即使涉及由生物物質組成或包含生物物質的產品,或允許生產、處理或生物物質的使用之過程。只要有關發明為新穎、涉及創造性步驟以及可應用於該行業即可。
  • 任何為取得植物或動物物質的生物過程都被視為涉及交叉自然現像或選擇的過程。生物物質被視為包含於生物系統中可自行複製或生殖的基因資訊;而微生物操作或任何產生微生物材料的東西將被視為微生物學過程。
  • 專利申請並不考慮以下發明:
    • 如屬科學理論或數學方法。
    • 如用於發明的材料或物質是天然物質或核物質。
    • 如涉及玩遊戲或開展業務的任何項目,規則或程序,涉及材料介紹的電腦程式和心理行為;
    • 如發明的使用違法、違反公共秩序、健康或道德。
    • 如涉及手術或治療及人體或動物體的診斷,或用於生產動物或植物品種的生物過程的發明。
    • 如為用於商業目的之包括基因排序的發現,人類克隆或基因改造過程。
  • 在同一申請中不可申請超過一項專利,而每項發明只能申請一項專利。
  • 數個構成單一體發明理念的發明應被視為一個發明。
  • 但是,如專利申請不符合發明的統一要求,申請人可以將申請分開以原申請獲得允許。
  • 一個專利申請可要求多個優先權,並且亦可引用相同的權利請求,儘管優先權源自不同國家或地區。
  • 任何向科學協會、技術協會以及參與公認的比賽、展覽或交易的公開均不影響發明的新穎性,只要專利申請於一年內在澳門提出。任何濫用發明人或其繼任者都不會造成任何啟示。
  • 歐洲專利的延期尚未生效。

 

中國專利申請延伸到澳門

 

申請

為了將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的專利申請延申到澳門所需的文件:

  •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出受理通知書複印本。
  • 載有申請人的中文姓名之經公證的代理人授權書。
  • 相應的中國專利申請經公佈後,須提交有關該發明專利申請公告的通知函複印本。
  • 下列文件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佈後三個月內在澳門知識產權廳提交:
    • 專利登記簿副本。
    •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出之專利說明書。

 

年費和復效

  • 可以在不提交任何文件的情況下付款。
  • 第一、第二和第三年的年費已包括在申請費用中。
  • 年費應在到期日前的六個月期間內繳納,不論該專利是否獲批准。
  • 在寬限期內(年費繳納日後的六個月期間內),仍可以繳納年費,但需支付額外政府費用。
  • 在六個月的寬限期內,專利申請延申可能會恢復但僅澳門知識產權廳在不侵犯第三方權利時核准

 

有效期

  • 專利於在中國申請之日起有效期為20年。

 

中國專利延伸到澳門

 

申請書

為了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所允許的專利延申到澳門所需的文件:

  • 利登記簿副本的認證繕本
  •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出之專利說明書。
  • 載有申請人的中文姓名之經公證的代理人授權書。

上述所有文件必須於國家知識產權局公佈該專利獲允許的公告後3個月內向澳門知識產權廳提交。

 

年費和復效

  • 可以在不提交任何文件的情況下付款。
  • 第一、第二和第三年的年費已包括在申請費用中。
  • 年費應在到期日前的六個月期間內繳納,不論該專利是否獲批准。
  • 在寬限期內(年費繳納日後的六個月期間內),仍可以繳納年費,但需支付額外政府費用。
  • 在六個月的寬限期內,專利延申可能會恢復但僅澳門知識產權廳在不侵犯第三方權利時核准。

 

合法性

  • 專利於在中國申請之日起有效期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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